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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yofarush,你凭什么关闭我的帖子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Q当    时间: 2010-5-8 23:58
标题: yofarush,你凭什么关闭我的帖子?
yofarush,你凭什么关闭我的帖子?
http://bbs.inknet.cn/viewthread.php?tid=100330&extra=page%3D4&page=1
既然用这种理由来关闭我的帖子,奸商给你多少好处了?
作者: Q当    时间: 2010-5-9 0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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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小梁飞刀    时间: 2010-5-9 01:34

作者: yofarush    时间: 2010-5-9 08:05
你们对骂一年了,我看够了,如不够,请自行解决,不要浪费系统资源。
作者: shql888    时间: 2010-5-9 10:04
看来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,Q当坛友不是无理取闹的人。
作者: yanerfu    时间: 2010-5-9 12:05
肯定是有问题了。别人才发贴的啊!!我也跟别人合作过。。也很生气,那公司现在论坛也蛮有名气哟!不过我也不想发什么贴了。。。自己忍受了。
作者: Q当    时间: 2010-5-9 13:06
原帖由 yofarush 于 2010-5-9 08:05 发表
你们对骂一年了,我看够了,如不够,请自行解决,不要浪费系统资源。


LJ版主,请你仔细看看,我骂过没有,是在声讨并写出来给大家做警示,最后你再看看那奸商无赖的样!!是你你不气吗?还说浪费系统资源,看来你不是一般的垃圾,论坛还怕帖子占用资源的?我是违规了还是发大文件占资源了?那还不如干脆全部关闭算了.退一万步说,就算占用这帖又能占用多少?你看够了你就别看,又不是给你一个人看的.你有什么权利关掉我的合法合规的帖子.不得不怀疑你收了这奸商的好处
作者: Q当    时间: 2010-5-9 13:08
原帖由 shql888 于 2010-5-9 10:04 发表
看来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,Q当坛友不是无理取闹的人。



谢谢,是没有解决问题,也没指望这奸商会解决问题,只是气不过那奸商黑心了还那么嚣张,那么无赖的样!
作者: Q当    时间: 2010-5-9 13:12
原帖由 yanerfu 于 2010-5-9 12:05 发表
肯定是有问题了。别人才发贴的啊!!我也跟别人合作过。。也很生气,那公司现在论坛也蛮有名气哟!不过我也不想发什么贴了。。。自己忍受了。


兄弟,别忍啊,强忍只会让奸商更嚣张,会有更多的人上当的,你发出来给大家警个醒,多多少少能让一些朋友避免重走我们的上当路啊.
作者: 810465864    时间: 2010-5-9 16:00
奸商践踏别人的信任的解可恨,版主是为坛友服务的,随意封贴,更不恰当。支持楼主揭发奸商!!顶呀
作者: ding1226    时间: 2010-5-9 19:11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十三月    时间: 2010-5-10 11:13
标题: 引用一下中国喷墨论坛版主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
〖版面管理准则〗

    ① 精华帖:
    一定是原创帖,点击数500以上,回复数20以上,有一定的欣赏价值,内容丰富,并能引起各位网友的共鸣。
    ② 置顶帖:
    在通常意义上,“置顶”应理解为是对帖子内容所涉及到的思想和内容、图片的一种肯定。置顶帖需要有理有据,观点明确,内容完整、图片具有更高的欣赏价值。其次,也可以是投票、论坛公告等等。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,以10至15天之内最好,版主对于自己负责的版块有权灵活调整。
    ③ 锁定帖子:
    老帖、旧帖被恶意顶起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却有故意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之嫌的;争吵不休多日且已上升到人身攻击且于事无补的,将被视为应锁对象。

    ④ 删除帖子:
    1.发布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言论;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争斗的言论;
    2.暴力、色情、迷信的言论;
    3.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(特殊渠道来源请注明);
    4.宣扬种族或地区歧视、破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;
    5.任何形式的广告;
    6.对任何人用下流语言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的言论观点;
    7.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、排版混乱、图象不能显示或过慢等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;
    8.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。
    对删除帖,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,版主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。对删除工作量小的,可在事后通知作者本人,说明原因并予以提醒、警告,工作量大的,也可以不予通知。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同志们,我认为y版这样做没问题。
作者: miracle901    时间: 2010-5-10 11:54

作者: wszpa    时间: 2010-5-10 12:22
版主希望你开个新帖
作者: 卡车    时间: 2010-5-10 13:09
分歧、矛盾类型的帖子还是该慎重处理才对,处理前应该公开警示、提醒一下较稳妥。

简单化的处理,有点让坛友觉得论坛缺乏正确的舆论导向,公开自己的委屈、申诉也是坛友的权利。

yo版能不能重现温柔,给Q当这个帖子平和的操作一下呢?
作者: 千百惠墨水    时间: 2010-5-10 13:57
好像吵了有段时间,杯具!
千百惠墨水厂胡小姐
作者: xuming98    时间: 2010-5-11 12:41
被和谐了吧
作者: xqlsrj3721    时间: 2010-5-12 18:38
版主,你不热心地帮助交易中受到伤害的网友就算了,现在竟然粗暴地关闭如此有理有据地揭发奸商的好帖,只会增长无良商人之气焰,让广大论坛喷友感到心寒。长此以往,喷网论坛危矣。

[ 本帖最后由 xqlsrj3721 于 2010-5-12 18:40 编辑 ]
作者: jiabao    时间: 2010-5-13 08:47
标题: 回复 #1 Q当 的帖子
楼主,请问可给小弟看看你那篇文章吗? q:395014068
作者: 十三月    时间: 2010-5-13 11:48
原帖由 xqlsrj3721 于 2010-5-12 18:38 发表
版主,你不热心地帮助交易中受到伤害的网友就算了,现在竟然粗暴地关闭如此有理有据地揭发奸商的好帖,只会增长无良商人之气焰,让广大论坛喷友感到心寒。长此以往,喷网论坛危矣。



此言差矣,首先版主不是当事人,当然不清楚谁是奸谁是良,
单就关闭帖子的处理方法上,理由是充分的,见12楼我有说明。

中国喷墨论坛作为行业门户社区,我们的出现是提供给大家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,提供一个可以改变这个行业信息不对称的环境,所以我们一直倡导并鼓励大家对行业内欺诈事件的揭幕。为此我们曾收到过很多公函和律师信,但在国家的法律和大家的监督面前某些事情是不需用过多解释的。

最后请你仔细看一下争议帖,2008年发生的争议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,这个事件为什么还没有一个结果,问题出在哪里?打算继续就此纠纷争论到什么时候?也请当事人好好问问自己,同时也请不要把过多责任推卸到论坛管理方。
作者: 小怪兽    时间: 2010-5-13 15:13
人家版主也是依照论坛规章办事,故意挑起是非的,肯定要关闭啊!
作者: 汉唐名片网    时间: 2010-5-13 15:39
人无完人,个别论坛版主确实不清白,现实有潜规则,网络也一样,所以本人也很少在各个论坛发言了,填不起的坑,另辟蹊径吧
作者: shanwei898    时间: 2010-5-14 20:30
顶汉唐名片网。
   
某些人被禁言,没几天还能解禁,发的所谓技术贴也是意义深远。Q当发的帖子好像跟无理取闹也搭不上边。。。
   
   哎又多嘴了
作者: shql888    时间: 2010-5-15 10:39

作者: 孙悟空    时间: 2010-5-15 11:00
按中喷网的规矩.以后奸商只要在揭露他的帖子后面跟帖骂人.等当事人对骂.这帖就好关掉了.是吗?大人.
作者: 汉唐名片网    时间: 2010-5-15 22:31
今天才知道,老洋就是个贼喊捉贼的家伙,无耻!
作者: 汉唐名片网    时间: 2010-5-15 23:17
支持楼主,楼主我不认识你,之前也不认识老洋,本人之前和你们双方没有交情、没有过节,但今天老洋无缘无故在帖子里肆意谩骂我们,由此可见,此人人品有问题。
虽然你们的事情已经看到很久了,但本人不习惯在纠纷帖子里面随意发表意见。但今天不得不支持楼主的正义之举!
作者: shql888    时间: 2010-5-22 11:34
原帖由 汉唐名片网 于 2010-5-15 23:17 发表
支持楼主,楼主我不认识你,之前也不认识老洋,本人之前和你们双方没有交情、没有过节,但今天老洋无缘无故在帖子里肆意谩骂我们,由此可见,此人人品有问题。
虽然你们的事情已经看到很久了,但本人不习惯在纠 ...


有同感
作者: 扬名轩取名策划    时间: 2010-5-25 10:37
shql888 ,看你的头像那么绅士,你也应该拿出些产品来赞助一下中喷网的墨币竞拍活动啊。看看人家老洋,这次又拿出很多东西。别就知道在这里打嘴官司,给广大坛友也来点奉献啊。




你应该比他赞助得多才对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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